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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规划执法中《城乡规划法》具体适用及存在问题解析研讨会的通知
新闻来自:中国工程招标网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建策(2008)37号

  
关于举办规划执法中《城乡规划法》具体适用及存在
    
         问题解析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公布到正式实施已有三个月的时间,由于省、地方性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的出台还有一段时间,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为了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所确定的重大原则、规划方法和管理制度,深入探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城乡规划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决定举办“规划执法中《城乡规划法》具体适用及存在问题解析研讨会”。邀请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地方实际工作者到会,就以上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解析。

附件1:参会须知
附件2:参会回执.doc           

 

 

附件1

参 会 须 知

一、研讨的主要内容:

1.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

2. 城乡规划法条文对比与理解;

3. 城乡规划法的溯及力问题探讨;

4. 出具选址意见书或者选址意见的范围界定;

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

6.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作用和程序;

7. 违法建设的处罚如何决定;

8. 如何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9. 乡、村庄规划区违法建设的拆除;

10.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及权限界定;

11城乡规划法与物权法的衔接、协调和基本内容;

12. 旧城区改造中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13. 城乡总体规划布局中城市生态学的应用.

二、参会单位:

各省、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部门(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等)规划设计院等主管领导,建设单位、规划编制及各高校单位负责人.

 

三、拟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建设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相关专家、优秀城市代表进行主讲和研讨交流、现场答疑,并邀请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8508- 11  珠 海

五、参会费用

1、22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

2、3800元/人(含会务、港澳四天考察、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协助转发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也可直接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1731451-3628    联系人:宋先生、黄先生

    真:010-81731438    E-mail:huiyi@cn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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